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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出游分文未掏——秀屿区一镇武装部长顶风违纪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9-05-22 来源:清风扬帆网 2019年5月5日 作者: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3月3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5年9月22日至27日,秀屿区埭头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张玉明违规接受该镇温李村党支部书记李国飞安排的外出旅游。此外,张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玉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规款项予以收缴;李国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2015年9月17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张玉明接到秀屿区人武部的通知,要求其组织人员于9月20日至9月30日回访2015年新兵。

 接到通知后,张玉明向镇主要领导口头报告拟按通知要求到广州回访新兵并顺路在广州治疗眼疾。由于埭头镇温李村党支部书记李国飞认识广州某医院一名医生,张玉明就邀其于9月20日一同乘坐飞机前往广州。当天张玉明又接到区人武部取消回访计划的通知,但其未向该镇主要领导报告,继续留在广州治疗眼疾,并应李国飞邀请,擅自于9月22日至27日到云南昆明等地旅游,其间所花费用3990元由李国飞支付。

 2015年11月4日,张玉明以到广州回访2015年新兵为由,在埭头镇政府报销了福州至广州、昆明至厦门的机票费用及出差补贴共计3260元。

 ●查处经过

 “埭头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玉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费用到云南旅游……”2015年11月,秀屿区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呈送到了秀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四海手中。

 “这是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必须严查!”

 陈四海阅毕信访件后,立即作出批示。

 区纪委调查组立即启动提级督办机制,安排委局班子一名领导带队,对该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定期听取核查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查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群众提供张玉明去云南旅游这一线索,区纪委调查组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调取相关资料,约谈有关人员,固定相关证据。在外围调查的基础上,调查组约谈了张玉明。在铁证面前,张玉明不得不交代了问题的来龙去脉。

 在委局领导督促指导下,调查组继续顺着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又查清了张玉明在分管土地工作中与多名镇、村干部在村民建房审批过程中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违纪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张玉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新兵回访计划取消未向领导报告且擅自外出旅游,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且违规报销差旅费,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在分管镇国土资源、村建的职责范围内,没有正确履行建房审批职责,对村民建房用地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且上述行为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属于顶风违纪。

 2016年2月22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玉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给予埭头镇温李村党支部书记李国飞党内警告处分。对在村民建房用地审批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4名镇、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其他4名镇、村干部予以诫勉谈话,涉及2名埭头镇国土资源所干部的问题线索移送国土资源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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